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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标准的原则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8-11-29  ::    浏览数:1205 次    信息来源:

        翻译是用一种语言把另一种语言所表达的思想感情和内容忠实地表现出来,这就要求我们在翻译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与要求,从而使译文更加符合原文的意义。古今中外,关于翻译的标准翻译学者众说纷纭,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公认的终极标准,那么翻译存在终极标准吗?事实上,翻译是无止境的,把原文尽可能原汁原味地翻译出来才是译者们应追逐的最终标准。古往今来,国内不少名家都阐述过翻译的标准。支谦曾提出“美言不信,信言不美” 的观点;道安曾有“案本而传,不令有损害游字”的看法;唐玄奘说道“须求实,又须喻俗”,即“通顺,忠实”;清代严复在《天演论》中提出了“信、达、雅”的标准;鲁迅先生提出了“宁信而不顺” 和“凡是翻译必须兼顾两个方面,一是,当然是力求其解,二是,必须保持原著的风姿” 的观点。傅雷提出“神似”;钱钟书提出“化境”;许渊冲的“三美”原则;刘重德的“信达切” 和黄耀明的“透化风”;吴宓在他的诗集中说道:“凡诗人结构看来最自然者其,作品(指翻译)必最费力。盖惨淡经营、锻炼炉锤之后,方能斟酌尽善,去芜词、除鄙想;他人读之,以为神来之笔,而不知其匠心久运也。他人以为纯出天籁,而不知其有意也”。傅雷提出“形似神似” 说;余光中则提出“变通的艺术”。陈建中教授提出:“翻译是对原语的模仿,是对译语进行运用,是对‘真境’的模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在国外,以苏联费道罗夫为代表提出:“等值翻译就是表达的原文思想内容完全准确并在修辞上、作用上与原文完全一致”。美国语言家、翻译家,现代翻译理论之父尤金•奈达提出了“动态对等” “功能对等” 和“读者反映”等理论学说,并认为只有当译文从语言形式到文化内涵都再现了源语的风格和精神时才能被称上是优秀的作品,并且把读者的因素考虑在翻译评价的标准中。德国翻译学家Hans Vermeer提出“目的论”,其将研究聚焦在翻译过程中各种目的的选择上,尤其是原作的目的与译者的目的及两者的协调以及最终实现交际的目的。亚历山大•F 泰特勒在《论翻译的原则》一书中提出翻译和批判翻译的三条基本原则,信守原文的内容旨意,遵从译语的语言习惯和切合原文的语体语域,这三个原则标志西方的翻译学走上了理论推证的道路。

 

        关于翻译的标准,不同的专家学者在总结自己的翻译实践上都提出了不同的翻译学说,这对于初译者来说,会感觉翻译的标准过多,而无所适从。针对此情况,笔者认为要做好翻译,首先必须忠实于原文。忠实于原文的作者所要表达的含义。不同文化之间由于受到种族观念、社会历史、宗教信仰、风俗民情等的影响,文化背景、审美取向、宗教文化、价值观念及思维方式等各不相同,并存在很大的差异性。所以在翻译中必须了解两种语言背景之下的地理环境、思维方式、历史文化、风俗民情、宗教信仰等基础因素,从而准确了解掌握两种文化之间的差异性,尤其是语言文化的差异性。只有这样在翻译的过程中才会忠实于原文,不会因为文化的差异而造成本可避免的错误。其次,翻译必须注重译文的通畅性。译文通顺是翻译的最基本的原则。译文通顺,一般来说翻译要求由低到高有三种要求,即“意似、形似、神似”。最低的要求是“易懂”即“意似”,通顺并且易懂。译文通顺流畅,逻辑条理清楚,表达易于理解,不同知识水平的广大读者能够理解并广泛接受,符合译文读者的文化背景、思维方式和风俗民情。其次是“形似”。“形似” 需要发挥译者的语言功力,在翻译时对译文的语言进行修美完善, 尤其是在形式和文体风格上达到与源语的一致,这样的译文更加符合源语,更加准确,文学价值更高。然后是“神似”。“神似” 可以说是判断译文质量的一项标准, “神似” 用来指精确而传神的译文,神似就是要译出“原作深层所有而表层所无的东西”,也就是说,要译出原文内容所有而原文形式没有的东西。但译者在翻译中还必须注意保持译者的主体性。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往往只注重原著者的思想感情,而忽视加人自己的思想,这样翻译出来的文章往往会千篇一律,没有创新性。最后,译者在翻译时还应注重读者的反应。译文面对的读者多种多样,译者在翻译中还需考虑广大读者,不应有过高的文学专业性。

 

       不同的译者都根据自己的翻译实践提出了不同的翻译标准,但翻译的标准最基本应做到的是忠实原文,译文通顺。语言是一种文字的概念,不像数字有具体的衡量标准,所以无法用一项标准衡量一篇译文。由于主观性的影响,读者的评价标准是不同的。尤其是相对于初学翻译的人来说,对于翻译标准的混乱,会感到无从下手,很难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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